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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3.21”爆炸四周年:爆炸事故背后的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

2023-03-23

2023年3月21日,是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第四个年头,这个曾积满危化品溶液呈暗红色的大坑,像一滴悲痛的眼泪,凝固在焦土上。——曾经,悲伤笼罩这个苏北沿海小城。

时间回拨到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北京的中国地震台网地震记录仪上,划出一段震级波形记录——14时48分,在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疑爆)(北纬34.3度、东经119.7度)发生2.2级地震。那场,相当于2.2级地震的大爆炸,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留下一个巨大的深坑,多家化工厂变为废墟,爆炸冲击波影响数十公里。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江苏响水“3·21”事故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国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次独立开展事故审查调查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把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事故回顾: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事故企业主要问题:

1、刻意瞒报硝化废料。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大量的硝化废 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 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 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 被追究刑事责任。

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 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 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 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6、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2010 年至 2017 年,在未取得规划 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仓库在内的 6 批工程。

环评机构主要问题:

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符,报告内容严重失实。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天嘉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报告》编制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报告。

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未对天嘉宜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未对硝化工段的工艺进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 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

安评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为天嘉宜 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 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 未签字确认。

其他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研 究院无设计资质,却以其名义出具固废仓库设计图纸。

江苏中建建设研究院绘制的天嘉宜公司固废和焚 烧技改项目施工图总体布置图与实际不符。

盐城正鼎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在新固废库 D-H 轴梁、柱等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下,出具了合格的鉴定报告。

江苏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盐城大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施工图总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出图手续不齐。

一审判决结果: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作为化工人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时刻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国家、集体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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